本所实行主任负责制,设主任一名、副主任及合伙人若干名,下设多个专业法律事务部。
民商事法律事务部:负责建设工程、买卖合同、租赁合同、民间借贷、保险合同、劳动争议等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业务。
刑事法律事务部:负责职务犯罪、经济犯罪等刑事辩护及刑事代理业务。
公司与法律顾问事务部:负责常年企业法律顾问、股权架构设计、公司治理与制度搭建等专项法律服务。
行政法律事务部:负责行政诉讼代理及相关法律事务。
本所实行主任负责制,设主任一名、副主任及合伙人若干名,下设多个专业法律事务部。
民商事法律事务部:负责建设工程、买卖合同、租赁合同、民间借贷、保险合同、劳动争议等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业务。
刑事法律事务部:负责职务犯罪、经济犯罪等刑事辩护及刑事代理业务。
公司与法律顾问事务部:负责常年企业法律顾问、股权架构设计、公司治理与制度搭建等专项法律服务。
行政法律事务部:负责行政诉讼代理及相关法律事务。